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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7 09:33:15   点击: 2839次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水利部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水利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政治责任,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水利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四个融入”要求,以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最过硬的政治作风,坚决扛起中央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先后召开11次部党组会,研究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召开4次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工作安排,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研究重要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表对标,增强做好中央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水利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领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先后开展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等。及时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印发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从紧迫性、重要性、全员性上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水利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整改任务全覆盖、解决问题动真格、举一反三扩成效、长效整改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把力量调动起来,把责任落实下来,逐项逐条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强化统筹部署和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落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央巡视整改负首责;部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担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以推进会、专题办公会等方式听取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引导督促推进整改工作;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地有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人事等工作的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和引导督促中央巡视整改具体工作。二是认真召开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成员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以上率下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建立中央巡视整改责任清单签领制度。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签领部党组整改责任清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领整改责任清单,认领了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

  (三)深化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刀刃向内,系统全面制定整改方案及“三个清单”。水利部党组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12个主要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紧盯具体问题,着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也注重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强化系统施治,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研究制定《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引导思想、工作目标、有关措施、工作要求等,细化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提出261项整改措施。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分别建立了落实自身整改任务的“三个清单”,为确保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突出政治整改,重点突破,实施中央巡视整改专项行动。水利部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部属系统集中开展“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巡视整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以分阶段分专题学思践悟的方式,组织部属系统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参加辅导讲座、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学习体会、接受学习成效评估等方式,自觉与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实行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政治对标,与习大大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下简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思路对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任务对标,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切实把中央巡视整改与谋划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通过“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抓住了本次中央巡视整改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促进部属系统深化了对新发展阶段水利历史使命和任务的认识,提升了将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落地落实的动能,增强了标本兼治推进中央巡视整改、以整改成效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坚持全员参与,融入贯通,多措并举提升中央巡视整改成效。坚持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自我净化、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基本+”的思路,把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分为共性问题、具体领域问题、“点名道姓”问题。将共性问题作为“基本”问题,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都要进行整改;将具体领域、“点名道姓”问题作为“+”的问题,有关司局、单位落实整改,据此形成“一单位(部门)一清单”。把中央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使部属系统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其中,全系统、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落实整改任务。紧紧围绕中央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部领导先后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湖北、上海、江苏、浙江、重庆、江西、安徽等地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摸实情、找办法、解难题,有效破解了一批整改中的难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中央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围绕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廉政风险防控、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央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了18项制度,修订了1项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

  (六)健全整改督促保障工作机制,集中攻坚,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一是战役部署、挂图作战。制作水利部党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度图,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条逐项督办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定期调度、分类督办。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周调度、月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调度工作安排,按照全体调度和分专题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度11次。驻部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水利部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核对“三个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对承担整改任务较重的司局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进展情况,向水利部党组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落实。三是对账销号、定期汇报。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制定对账销号单,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对账销号工作的组织领导、销号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经分管部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领导小组研究销号等工作程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进行集中销号,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办检查,汇总整理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按要求向驻部纪检监察组通报。建立中央巡视整改专报机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送巡视整改专报8期。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确保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6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35项,正在整改的126项均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长期整改措施41项,均按计划持续推进。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职责不够充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坚持跳出水利看水利,着眼全局推动谋划水利工作。在部属系统部署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系统梳理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实行力,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明确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设定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四个次级目标,提出了六条实施路径,形成69项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专项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初步形成一套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国家水网顶层设计。围绕更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环太湖地区、三峡工程等调研,赴西藏、新疆调研水利援藏援疆工作,研究部署国家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需求。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水利部不仅是政治机关,而且是政治机关中的第一方阵,要善于从政治上谋划业务工作。印发水利部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创建模范机关宣传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实行水利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步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和测评。印发《关于在职称评审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的通知》,对职称评审中加强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审查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水利部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原汁原味学习习大大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在福建、广西、青海、西藏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示范带动分专题组织学习研讨,举办部党组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组建4个宣讲团开展8场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组织3期司局级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先后实施三批部党组直接组织和推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7个,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监控和月调度机制,要求下沉一线、深入群众、找准问题,全链条精准掌握工作进度、阶段成效、办理结果,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办实事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举办“治水百年路 牢记为民心——走进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的水利”主题展览、学习弘扬红旗渠精神“一报告、两展览”专题活动等。组织水利部青年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六个一”活动,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青年干部学习交流会,举办水利部青年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强信念”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组建党史学习教育巡回引导组并开展督促引导,实现对55家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现场督导全覆盖。四是充分发挥党组学习带动作用。完善水利部党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电子台账,每个学习议题至少2名部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以学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着力提高理论引导实践能力,制定《中共水利部党组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部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举办了12次集体学习研讨、5场专题辅导讲座,部党组成员带头发言、领学导学。强化督促引导,印发《关于2020年度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部署开展列席旁听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工作。五是坚决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建立2021年度习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台账,将贯彻落实任务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将涉及水利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台账,明确分工。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涉及水利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回头看”,先后派出26个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和督导调研。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和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引导督促沿江9省(直辖市)开展非法矮围排查,逐项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对4个省(直辖市)矮围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工作。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021年8月水利部系统全体职工取消休假,国庆期间防汛有关部门单位取消休假,全力投入抗洪大战大考。高峰期3.3万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守在黄河干堤、控导工程和生产堤沿线,黄河汛情、工情、险情整体可控。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太湖流域调度协调机制,设立调度协调组,强化太湖流域多目标统筹优化科学调度。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水库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建立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体系,公布“十四五”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督促各地加快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2021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完善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水库基础信息和安全状况数字化台账,逐步实现水库信息动态化、精准化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2.扎实履行水利职能责任。一是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推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2021年工作要点》。引导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完成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7个流域管理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节水评价台账。完成“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强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并通过绿色产品资质认证,发布2021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组织开展节水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节水标准实施与监督,编制完成对张陆湾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区的现场评审方案并开展现场评审。统筹组织开展流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全国“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任务,将骨干渠道防渗衬砌、减少输配水损失、完善用水计量设施作为节水重要内容。引导75处大型灌区做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联合财政部印发实施方案,启动461处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结合春灌加强灌溉节水管理,开展对大水漫灌情况的摸底排查,引导改进地面灌溉方式。召开中新水资源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围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政策、技术和地方实践等进行交流。召开中芬水利合作联合引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交流节水政策措施。召开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高层对话会和商务研讨会,为中欧科研机构和企业就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进行技术交流提供平台。将节水作为水利普法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相关活动,在中央和水利媒体开展节水、护水、爱水、惜水公益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面向社会的节水宣传力度,上线运行“节水中国”网站。二是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约谈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省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018年至2020年利用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发现的超许可取水问题组织开展整改。针对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的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等问题,以“一省一单”形式反馈有关省(自治区),督促推进整改。印发《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名单,制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政策措施。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已核查登记取水口560多万个,针对认定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联合河北省政府启动2021年夏季滹沱河、大清河(白洋淀)生态补水,累计补水量2.21亿立方米,627公里河道全线贯通。统筹多种水源,组织实施永定河全线通水生态补水,2021年9月27日,实现永定河865公里河道全线通水入海。三是扎实开展堤防安全达标和蓄滞洪区建设。将解决规模以上堤防不达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不健全等相关建设内容以及海河、长江、淮河等流域蓄滞洪区相关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部领导带队调研长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深化蓄滞洪区优化调整和安全建设。进一步摸清长江流域蓄滞洪区蓄洪水位、蓄洪容积、分洪方式等防洪相关调度情况。持续引导长江华阳河、杜家台以及鄱阳湖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等蓄滞洪区工程前期工作,由中央立项审批的,做到可研即到即审。四是有效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深入分析农村供水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和解决方案,认真做好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的整改。明确2021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目标任务,引导督促地方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引导意见》,水利部编制印发“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引导地方持续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定期调度推进。五是大力推进依法管水治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印发《水利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抓好法定职责落实。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加快推动地下水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工作。启动修订水法的前期论证工作。按照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全面梳理现有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提出立、改、废的相关建议。研究修订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全面强化对水利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的管理,废止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全国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违法取用水问题,开展京津冀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公布全国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组织召开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采砂船舶专项治理。六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网信发展调查,摸清各地水利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分析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短板。编制《“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水利业务网运行管理办法》。对水利业务骨干网带宽进行扩容,推进水利业务网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融合应用,推动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水利蓝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通过水利一张图的推广应用,强化水利数据共享利用,完成水库基础数据校核并支撑业务应用。

  3.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一是落实落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改革任务。按照国务院部署,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部际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等,做好对地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引导督促各地压紧压实河长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6家流域管理机构已建立“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二是积极推动水权改革。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对推进水权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调研了解水权交易工作基础、交易需求,推动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针对尚未完成水量分配的43条跨省河湖,研究提出水量分配工作计划,新批复六硐河(含漕渡河)、黄华河、罗江、九洲江、谷拉河、泾河、交溪、建溪、竹竿河、洮儿河等10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三是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工作。针对853处供水计量设施未安装到位的灌区进行评估分析,明确确有需要安装的计量设施为830处,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动态管理、严格销号。督促引导相关省份组织灌区利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地方债等资金,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目前,830处供水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将同步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作为“十四五”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重要建设内容,计划新建改造2万多处骨干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四是推动内部机构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成对部机关各司局的编制、人员情况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调整方案,制定《2021年水利部机关公务员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部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批复和修订情况的梳理,完成3家单位“三定”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进干部职工的沟通了解与团结协作。

  4.有效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重大风险。一是健全防洪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围绕确保首都防洪绝对安全,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赴北京市、雄安新区、天津市对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引导督促。将水利行业防洪体系相关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重点山洪沟防洪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知》,针对2020年度因资金整合未完成治理的山洪沟,要求编制防御应急预案,落实防御措施。针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暗访督查问题清单,督促各地切实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顶层设计,研究编制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水文现代化建设典型设计编制工作,对各类水文测站、水文监测中心等建设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比选。二是统筹优质水供应,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摸清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不达标水源情况及其水质监测情况,编制完成相应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将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结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跟踪了解地方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情况。召开有关会议,推进贵州水源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编制《水土保持“十四五”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复核确定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确定全国及重点区域应当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科学提出目标任务。完成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本掌握国家重点关注区域与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动态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组织开展2021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四是引导督促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持续抓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支撑天津市、河北省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组织7个地市级人民政府就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问题开展会商,督促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和措施。印发《2021年度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生态补水方案》。筹备启动全国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管控指标技术审查。做好2021年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工作,督促地方加快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清廉风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决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共28次。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制定印发《中共水利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安排》《中共水利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任务清单》等制度,研究制定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把务实管用的经验和做法固定为制度成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引导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1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分类部署、统筹实施的工作原则,部署开展《关于加强水利行风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引导意见》《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贯彻实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对部直属系统干部职工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对照习大大总书记听取中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水利系统特点,将“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细化形成16方面68条。强化部党组巡视的巡前培训,加强对驻点巡视工作方案的审核把关和对巡视工作的过程引导,切实提高巡视组工作水平。组织开展部党组第九轮巡视。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更加突出政治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精准研判开展政治监督的着力点,明确开展政治监督8个方面32项52个具体措施。紧紧围绕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牵头建立长江经济带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在习大大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之际召开黄河流域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全体成员单位工作会商会议,通过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监督、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等工作,共同护航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防汛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跟进监督,采用会议监督、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问题。把监督融入“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中,切实加强对水利资金安排、水利工程建设、水利部直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约谈督促9家司局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要求完善制度规范,发挥治本功效。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印发《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11项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带头与水利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谈心谈话,赴长江委、黄委、松辽委、太湖局对其党组成员集体谈话,约谈关键司局“一把手”20余人次,其他领导干部约谈司局级“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50余人次。规范函询件办理流程,要求“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嵌入式跟进监督中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监督台账、动态闭环管理,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二是精准发力,做实做细派驻日常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与水利部党组的专题会商,通过工作提醒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水利部党建考核存在的有关问题,向部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与水利部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各类监督主体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持续纠治“四风”,盯住重要节点,采用廉政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从严从快查处水利部直属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1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精准稳慎有效对小浪底402com永利3站附属工程西沟水库漫坝事故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问责,共问责10名司局级干部、28名处级及以下干部。把推进作风治理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行业专项整治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围绕中小水库安全管理运行、农村饮水安全等,开展走访调研、督查检查30余次,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筑牢查办案件“后墙”,严格实行《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意见》,推动驻部纪检监察组和各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从审查调查开始就注意以案促改,并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在查清问题和事实的同时,分析根源、查找漏洞。对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原党委委员、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李晓华严重违纪违法案落实“一案三报告”,每半年选取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各单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分层分类靶向施教。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的意见》,提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质量,及时纠偏校正深层次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高部属纪检机构执纪审查规范化水平。有关部领导对15家执纪审查不规范的直属单位纪委(机关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中央巡视反馈的执纪审查不规范的问题,对落实问题整改提出要求。研究制定《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常用文书模板》《关于进一步规范部直属单位执纪审查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质量的通知》,规范执纪审查有关工作,开展执纪审查专项检查工作。完善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工作机制,实施以干代训。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流域管理机构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引导推动相关纪检组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查和纠正,先后3次提出8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办理意见,并实地调研督导。优先研办处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持续深化水利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对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引导,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长座谈会,加强统筹引导、协同调度。健全纪检机构查办案件以驻部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委托初核和督办件的审核把关,防止“一转了之”。分级分类深化全员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讨班、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制定水利部直属系统纪检机构青年业务骨干计划,确定72人为水利纪检青年业务骨干人才库人员。

  3.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部属有关单位修订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行。联合发展改革委在山东、陕西两省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开发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实行特约监察员和建设各方签署廉政协议等制度。二是堵塞科研经费管理漏洞。加强水利技术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要求。向部属相关单位印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项目课题的监管。从委托原因、外委单位应具备的资质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委托业务费的申报和审查要点。针对巡视、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托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的制度办法。三是强化对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学会、协会编制或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纪律检查建议,加强对学会、协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督促有关协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资金支出的规则,完成其所属单位退出入股企业。召开会议部署加强水利社团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商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僵尸型”社会组织自查和社会组织未按期换届督促整改工作。制定加强和规范部属社团涉科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部属社团科技奖励等涉科事务的监管。推动大禹奖评审奖励改革,压缩获奖数量,提升成果质量。

  4.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开展“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清查,持续为基层减负;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清查。印发《水利部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强计划统筹,将时间、对象、地点相近的检查任务进行合并,要求监督检查尽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比例占全部监督检查的80%以上。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司局级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形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剖析。出台《水利部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充分发挥部党组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中,部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交流发言,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督促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觉主动对标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习大大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部党组成员分别督促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和落实部党组成员到基层讲党课制度,部党组成员均按要求讲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落实《关于印发水利部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的通知》有关要求,部领导加强与基层一线的联系,到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了解引导党建工作和水利工作。二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召开水利部党组2020年度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成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会后,按要求向党中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部党组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引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实行选人用人制度。建立推荐考察反映负面问题台账,加强人事部门同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等部门联系沟通,对选人用人中出现的负面问题逐一查清核实,对问题没查清、存有疑义的干部任免事项,部党组会议不予审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考察工作责任,对干部推荐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查核了解不认真、不深入,对考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进行严肃追责。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部管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统筹考虑干部任职经历、年龄、专业等综合情况,分类研究提出交流调整建议方案,推动加快京内外、上下级干部的有序交流。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京外单位的3名干部调京任职,部机关8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直属单位之间交流任职5人。三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央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推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选拔70后领导班子正职1名,70后领导班子副职32名,80后领导班子副职2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政治能力培养,选调44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2021年春季党校调训。

  3.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分类引导。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部直属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引导的意见》,引导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等不同类型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建分类引导落实情况抽检,督促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二是加强对京外单位党建工作引导。抓紧修订完善《水利部党建考核办法(试行)》,对京外单位党建考核作出明确要求。加强与京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沟通,推进建立京外单位党建工作“双重领导、划清权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协作机制和上下贯通落实机制。三是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部署开展部直属系统党组织换届情况自查,对逾期未换届基层党组织逐一摸排,建立未换届党组织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四是开展抓党建工作不严肃问题专项调研。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核实和分析研究,约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严肃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规范党建课题研究的制度。

  (四)关于持续抓巡视整改韧性不足、举一反三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发力研究解决上次巡视反馈问题。将研究上次巡视整改中长期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纳入部党组会议议题台账。对上次中央巡视反馈的尚未销号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定期调度。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对上次巡视反馈的26项中长期整改任务具备销号条件的措施进行集中销号。

  2.抓好举一反三。贯彻落实《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部属事业单位完善并报备资产管理制度26项。开展督导工作,对淮河水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情况、体制机制建设及房产出租等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体系,做好部直属单位会议管理制度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对外委托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部属单位对会议费和对外委托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选择7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35家单位进行督导。开展会议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将会议超标问题作为检查重要内容,对7家部属事业单位、1家部管企业和2家社团进行抽查。

  三、持续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党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整改成果仍需拓展巩固,在整改跟踪问效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水利部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继续按照中央巡视整改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向党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一)持续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对表对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实行力。切实巩固“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成果,准确领会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推动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实行党内政治生活、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实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大大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好党中央的大精神、大思路、大政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着力提高集体学习研讨质量效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中央巡视整改推动治水工作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能力,科学编制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把中央巡视整改与推进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稳步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科技兴水。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将中央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及时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制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部属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实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落实水利部党建制度体系,防止和克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及“灯下黑”问题。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分类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对纠治“四风”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资质评审、监管执法、资金使用管理、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定不移深化内部巡视巡察,强化上下联动,发挥好巡视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五)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持续用力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将整改工作作为水利部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检查整改成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盯不放,确保按计划落实到位。将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对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督促水利部系统各级党组织扎实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围绕共性和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深入剖析原因,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大家反映。联系电话:010-6320345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办),邮编100053;电子邮箱:xsc@mwr.gov.cn。


                                                                                                                  中共水利部党组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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